(通讯员 易劲)汽车的维修和使用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纠纷和故障?又该怎么样应对?3月15日,湖南省汽车维修质量投诉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正式对外发布“2024年十大典型案例”,维修、故障等成为出现频次较高的案例。
同时,专家支招,教消费的人在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中避坑以及维权。当你在汽车维修时遭遇纠纷时,你还可以向调解中心投诉,他们将派出资深的技术专家和调解员来共同协调解决,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4年4月,经修理厂推荐,欧阳女士委托某车务公司代办车辆年检业务。车务公司在对车辆进行冲洗处理后,在送检途中,车辆突发机油压力归零、随即熄火的故障。此后,欧阳女士与车务公司就车辆故障责任归属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欧阳女士向调解中心提出投诉,强烈要求车务公司承担全额维修责任,或者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收购故障车辆。
经过调解员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车务公司介绍一家二手车行收购故障车辆。
1、规范代办流程:为有很大成效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车辆在交付车务公司年检之前,双方务必签订详细的代办协议。在协议中,需明确签字确认车辆交付时的实际状态,包括车辆能否正常运行、各项关键部件是不是真的存在异常等。同时,要清晰界定车辆若在代办年检过程中发生故障的责任划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产生。
2、推动行业规范建设:本案例充分凸显了汽车后市场服务规范化建设的紧迫性。建议行政主任部门加快制定《机动车代检服务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一套涵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救济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二:更换维修零部件线月,陈先生的车辆遭遇追尾事故,随后被送往某4S店做维修。然而,在取车后不久,陈先生便发现车辆出现诸多问题,其中尾箱出现渗水现象,后座也有明显积水。陈先生仔细核对修理单后,怀疑尾箱部件并未按照维修记录如实更换。同时,车辆部分区域出现生锈迹象,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霉味,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乘坐体验。问题出现后,陈先生多次与4S店进行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就问题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无奈之下,陈先生向调解中心提交投诉。
投诉人王先生于2020年5月购置了一辆汽车,购车后不久,王先生便发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一个棘手问题:发动机转速无法超过4000rpm。此后,王先生为解决这一故障,先后5次前往购车的4S店做维修。然而经过多次维修,该故障始终未能得到彻底解决。2024年4月,这一故障又出现。当王先生再次将车送至4S店维修时,4S店却以车辆已过保修期为由,要求王先生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王先生认为这一做法极不合理。无奈之下,王先生向调解中心提出投诉,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诉求:要求4S店免费修复车辆故障。
车主记得留存证据。王先生在整个维修过程中,具备较强的证据意识,妥善保留了历次维修的合同、相关单据以及与4S店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详实的证据为调解中心了解车辆维修历史、故障出现频率以及4S店的维修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4S店能够成功说服车辆生产厂商同意将该故障纳入三包政策的关键因素。
2024年3月,梁女士将车辆送至某维修厂进行保养,并在该厂更换了刹车片。然而,在2024年4月,梁女士驾车行驶途中,车辆突发刹车失灵状况,从而引发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与涉事维修厂就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展开协商。但经过多次艰难沟通,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梁女士向调解中心提出投诉,要求维修企业对因车辆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投诉人裴先生于2022年5月在某4S店购置了一辆汽车,短短不到两年,车辆频繁遭遇各类故障。自2024年起,车辆状况问题愈发严重,车主多次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
投诉人证据留存,起到关键作用。投诉人裴先生在整个车辆维修过程中,具备极强的证据意识。他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调解中心提供了历次维修合同、相关单据以及故障视频资料。这些详实、准确的证据,犹如一把钥匙,为调解中心快速、准确地了解车辆故障全貌、维修历史以及纠纷产生的根源提供了关键支持,成为本次纠纷得以成功调解的重要基石。
2024年5月,投诉人张先生将车辆送至某维修店进行空调维修。然而到了去年7月,车辆空调便不再制冷。张先生随即要求维修店按照质保承诺进行免费维修,却遭到维修店拒绝。沟通无果后,张先生向调解中心提交投诉。
2024年7月,因遭遇暴雨,李女士的车辆发生故障,发动机无法打火启动。李女士随即联系了此前熟悉的4S店工作人员罗先生。罗先生迅速安排将车辆拖走做维修。然而,后续李女士联系罗先生了解维修进度时,却发现对方已不在4S店工作,且车辆被放置在一家不知名的维修店进行修理。
2024年9月,肖女士将车送至某4S店进行保养。在维修保养作业期间,4S店修理工因操作失误,致使正在升空检查的车辆意外砸落地面。事故造成车辆车门严重变形,底盘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事件发生后,肖女士当即与4S店展开协商,但双方在赔偿等核心问题上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11月,投诉人陈女士驾驶车辆与一辆豪华车发生碰撞事故,经认定,陈女士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女士的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险。豪华车车主提出在4S店进行车辆修理。然而,在陈女士毫不知情的情况下,4S店迅速完成了维修工作,且给高昂的修理费用。陈女士对维修费用及维修流程表示强烈质疑,遂向调解中心寻求调解帮助。
2024年10月,刘先生将车辆送修,在接车后却发现底盘出现异响,遂再次将车送回维修店。维修店店员在试车过程中,不慎撞坏车辆前保险杠、中网等部件。事故发生后,维修店仅表示愿意修复受损车辆,这一解决方法引发刘先生不满。无奈之下,刘先生向调解中心寻求专业调解。